近日,荣昌“卤鹅哥”林江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声明,称在线上网络平台(涵盖电商、社交媒体、短视频等)及线下实体店铺中,出现了大量未经其许可,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品宣传与营销推广的侵权行为。
早在4月14日晚,便有人冒充林江进行直播带货。
4月16日,林江联合律师首次发布声明,明确介绍了他在各平台的账号名称,并强调除此以外,任何以“荣昌卤鹅哥”“荣昌江哥”“林江”等关联、相似名义的账号都与他无关。当时,重庆百君(荣昌)律师事务所的魏远畅律师作为林江授权的代理律师,与林江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。魏远畅律师透露,第一次发现问题后,他们发布了声明,并联合平台方对相关账号进行了清理,基本解决了同名头像、类似网名的直播带货问题。5月8日记者查看时,此前冒充林江直播带货的账号橱窗和相关视频都已清空。
然而,侵权行为并未就此停止。自荣昌卤鹅爆火后,部分商家竟挂着林江的头像或卡通形象,以“江哥同款”“江哥专属”“江哥推荐”等推荐词推销卤鹅。此举不仅严重侵犯了林江的肖像权,还对其商誉造成了损害。
无奈之下,5月8日,林江再次发布声明,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消除影响,但声明中并未提及具体的赔偿金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