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遗产引发的纠纷案件。案件中,一位侄子受托操办伯母的丧事,却因大操大办耗光了老人留下的23万元遗产,最终引发宗亲诉讼,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。
案件的起因是年逾八旬的王炳贤和张凤和夫妇相继离世,两人无儿无女,且未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。王炳贤去世后,张凤和因悲痛过度摔伤卧床,不久也离世。两位老人的亲戚在清点遗产时发现,他们留下了23万元。为了妥善处理遗产及操办丧事,双方亲戚商议后决定,由王炳贤的侄子王义负责,遗产也暂由他保管。
然而,王义在操办张凤和的丧事时,并未遵循合理节俭的原则。尽管张凤和的侄子张洪兵提醒他按照农村丧事标准办理,但王义仍大操大办,花费高达23万余元。其中,王氏宗亲守夜费高达4万元,高档香烟和白酒的费用分别达1.5万元和7万元。张洪兵等人认为王义的行为严重浪费遗产,于是以张凤和继承人的身份将王义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遗产。
启东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义作为遗产管理人,其行为已违反公序良俗原则,属于铺张浪费。法院酌情判决王义赔偿张洪兵等人守夜费和高档烟酒款的50%,共计6.25万元。王义不服判决,上诉至南通中院,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,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。王义擅自处分遗产的行为已构成侵权,且其行为背离了“厚养薄葬”的传统美德。遗产管理人应以必要、合理为原则,妥善保管和使用遗产,不得假借“尽孝”之名行侵占之实。
此案引发了社会对遗产管理和亲情关系的深刻反思。法官提醒,亲属间应增强遗产法律意识,建立“帮忙不越界”的良性关系。受托治丧者应秉持诚信,家族成员应互敬互督,共同守护亲情与法理的平衡。